最新汇总丨关于“初期雨水”收集的相关标准和要求

  • 时间:2025-11-24 22:40 作者: 来源: 阅读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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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1、为什么要单独对“初期雨水”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汇总?这个问题好像一句两句说不清楚,在项目可研阶段,针对“初期雨水需不需要收集”这个问题的纠结程度应该不亚于“要不要设置事故应急池”,症结可能在于,两者都没有通行的规定。2、什么是“初期雨水”?“初期雨水”的概念多见于诸技术规范中,汇总如下:3、哪些行业需要对“初期雨水”进行收集?4、“初期雨水”收集池容积如何计算?《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

1、为什么要单独对“初期雨水”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汇总?

这个问题好像一句两句说不清楚,在项目可研阶段,针对“初期雨水需不需要收集”这个问题的纠结程度应该不亚于“要不要设置事故应急池”,症结可能在于,两者都没有通行的规定。

2、什么是“初期雨水”?

“初期雨水”的概念多见于诸技术规范中,汇总如下:

最新汇总丨关于“初期雨水”收集的相关标准和要求

3、哪些行业需要对“初期雨水”进行收集?

最新汇总丨关于“初期雨水”收集的相关标准和要求

4、“初期雨水”收集池容积如何计算?

《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》(GB/T50483-2019)和《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》(SH/T3015-2019)中均给出了按照降雨厚度计算初期雨水量的依据,即“污染区面积乘以降水深度”。

《江苏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亦如此:第九条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,需满足一次降雨初期雨水的收集。一般情况下,池内容积可按照污染区域面积与一次降雨初期15-30分钟的降雨深度的乘积设计,其中降雨深度一般按10-30毫米设定。

另外,《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》(GB/T50483-2019)和《石化企业水体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要求》(Q/SH0729-2018)给出了按照降雨时间计算初期雨水量的方法。即“单位时间的降雨量乘以降水时间”。

5、初期雨水池是否可以兼做事故应急池?

没说不可以(由于没有明确规定),部长信箱和广东省厅信箱均对此做过解释:

最新汇总丨关于“初期雨水”收集的相关标准和要求

(部长信箱)

最新汇总丨关于“初期雨水”收集的相关标准和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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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广东省厅)

《江苏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(试行)》直接明确了雨水收集池同时兼顾事故应急池的具体要求,“第十条雨水收集池同时兼顾事故应急池的作用时,池内容积应同时具备事故状况下的收集功能,满足事故应急预案中的相关要求。事故应急池内应增加液位计,实时监控池内液位,初期雨水收集进入应急池后能迅速通过提升泵转至污水处理系统,确保应急池保持常空状态;同时应设置手动阀作为备用,确保在突发暴雨同时发生事故等极端情况下,即使断电也能采取手动方式实现应急池阀门和雨排阀的有效切换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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